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基金讲义:第九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3
中(六)管理人报告的披露
基金管理人就报告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向投资者进行的汇报。
(七)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应披露以下信息: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5 名债券明细。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重大变动的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对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前20 名的股票价值低于2%的,应披露至少前20 名的股票明细;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披露该信息的意义主要在于反映基金的重大投资行为。
(九)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主要有:
1.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2.持有人结构,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3.持有人户数、户均持有基金份额。
当期末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开放式基金时,年度报告还将披露公司所有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的总量及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披露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信息有助于防范上市基金的价格操纵和市场欺诈等行为的发生。由于持有人结构的集中或者分散程度直接影响基金规模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因此法规要求所有基金披露持有人结构和持有人户数等信息。
(十)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
基金规模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对基金的认同度,而且不同规模基金的运作和抗风险能力也不同,这是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为此,法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包括期初基金份额总额、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应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的主要披露事项包括:基金概况,基金募集情况与上市交易安排,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10 名持有人,主要当事人介绍,基金合同摘要,基金财务状况,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重大事件揭示。
第五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
(一)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二)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按照前一种标准,如果可以合理地预期某种信息将会对理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及时予以披露。按照后一种标准,如果相关信息足以导致或可能导致证券价值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予披露。
我国的情况是结合这两种。
二、基金临时报告的披露
对于重大性的界定,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采用较为灵活的标准,即“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基金的重大事件可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等等。
三、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第六节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主要指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每日分配收益,其净值保持在1元不变,因此,货币市场基金没有必要像其他类型基金那样定期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而是披露收益公告。
按照披露时间段的不同,收益公告可分为三类,即封闭期的收益公告、开放日的收益公告和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1.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2.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进行披露。
(二)偏离度信息的披露
目前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影子定价就是指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1.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
2.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应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信息。
3.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投资组合报告中,货币市场基金应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25%~0.5%间的次数,偏离度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偏离度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等信息。
二、QDII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QDII 基金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可同时采用中、英文,并以中文为准,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信息。
2.投资交易信息。
3.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的定义、特征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净值信息的披露要求
QDII 基金应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净值信息,如投资衍生品,应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披露净值。QDII 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四)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信息。2.境外证券投资信息。3.外币交易及外币折算相关的信息。
(五)临时公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三、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信息披露
1.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需明确基金份额的各种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以及对价种类。
2.基金上市后,需按交易所要求,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当日不得修改),在交易时间内即时揭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3.对ETF的定期报告,无特别的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