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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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6-08

【进行中】《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1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至:348607681@qq.com;

  2.传真至:0571-87052848;

  3.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编:310005,电话:0571-81050843。

  附件: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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