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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价员考试《土建工程》知识点:索赔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08

  【索赔程序】

  1、分类:按依据(合同中明示和默示);按目的(工期和费用);按事件性质(工程延误;变更;合同终止;工程加速;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其他因素:物价、汇率、政策。

  2、产生的原因: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合同缺陷;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3、索赔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28天内提交报告和资料……工程师28天内提出意见(谈判和协商或诉讼)或批准……28天内不批或未提出意见视为默认。

  FIDIC:事件发生和发觉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发生和发觉42天内提交报告……工程师42天内批准或不批。

  4、索赔计算:费用:人工费(人工、窝工、降效)、材料费、设备费(台班、折旧、租赁)、管理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工期:网络分析法;比例分析法(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部分工期拖延的时间÷原合同总价;额外增加的工程量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5、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编写人员);根据部分(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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