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02
中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发布《威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详情如下:
威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度全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根据《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各涉考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患意识,严密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前期预防和应急处理相结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时刻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对发现的异常考生情况及处置情况须立即上报,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考试期间疫情信息。
(三)快 速反应,有效控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如发生应急事件,各方人员要迅速到位,第 一时间作出反应。
(四)落实细化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体温检测、考点考场卫生清洁消毒、考点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应急突发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措施,加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协调交通、水利、教育、卫健、公安(治安、网监、交管)、工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组成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共同做好考试期间的服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各个环节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专设1名副主考(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三、考务组织工作疫情防控措施
(一)考点防疫工作
1. 成立专门考点防疫工作小组,防疫工作小组成员由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市卫健委专家、考点考务组人员共同组成,具体实施本考点的卫生检查、消毒、异常考生处理等工作。考点设立医疗站,配备3名驻点医务人员和适量的消毒液、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指导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科学有序进行各项防疫工作。
2.设置进出通道。考点根据本考点考生数和时间安排,规划设置缓冲区、核验区和进出通道(包括正常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通道)等。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候检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首次体温检测异常者短时间休息调整使用。
3.控制考场人员密度。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小于80cm,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拉大座位间距。集中性考试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60 人。
4.设置留置观察点和隔离考场。留置观察点应设在医疗站和备用通道附近。隔离考场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设置明确标识,在距隔离考场周围3米以外划定警戒线。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当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5.配备充足防疫用品。各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 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照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 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
隔离考场除上述用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
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工作鞋等。
6.考点根据需要设立医疗站,配备医护人员和适量的消毒 液、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 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7.做好考场环境清洁消毒。考前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指定专人对考点、考场、通道、区域的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和考场内桌椅、设备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清洁消毒,张贴已完成消毒标识,消毒后进行通风,实行封闭管理。提前做好考场及考点公共区域的空调维护,确保空调使用符合《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准备专门的垃圾收集装置,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处理,不可随意丢弃。考试期间,每日至少进行考前、考后两次清洁消毒,做到“一场一消毒”。
如无特殊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每科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8.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考试组织单位应在开考28 天前发布考试公告,告知考生须持有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要求考生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
9.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由考试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报名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 次间隔24 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 次为考前48 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特殊考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国庆节以来日照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对属于(2)(3)(4)(5)情形的考生,其考场安排、交通、住宿和餐饮等各方面实行全程闭环管理,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与其接触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10.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在距离考试开始7天前完成选聘,选聘的考务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考前14天内健康情况,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考务工作开始前,考点要检查考务工作人员健康通行码情况,没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一律不得上岗。考点组织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
11.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考前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12.加强考点入场管控。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在考点入口处设置若干个入场通道,每个通道至少安排2名考点防疫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负责测温、查码工作。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应距离开考前1小时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通过入场通道进入考点前,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测量。监考人员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点。符合“考生入场查验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点安排专人负责秩序维护,要求每位人员排队等候时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所有人员在考点期间,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核对身份时,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监考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13.考生入场查验要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方可进入考场:
(1)体温正常(未超过 37.3℃),且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
(2)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 7 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考场,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在考生进场时收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附件2),考生按要求如实签订,考试组织单位妥善保管。每个考点汇总考生疫情防控情况表(附件3),上报市级领导小组。
对属于特殊情形的考生,应安排专人审核体检报告、核酸检测报告和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
14.所有考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随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或洗手。
考生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有条件的考点可以通过标准化考点监控进行监考。
15.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6.试卷接收、清点、分发有关要求。试卷接收、清点、分发场所安排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且通风良好的室内。各考点错时分发试题,减少搬运试卷人员聚集。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7.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考试组织单位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18.强化应急处置。各考点要根据考试规模设置临时留观点
(临时留观点需避开人员出入必经通道和集中活动场所)和隔离考场,提前安排备用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物资用品,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出现的紧急情况。
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入场或者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应启动应急处置,由在场的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工作人员及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19.考点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
(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
(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
(3)如果确认体温< 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20.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21.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考试组织单位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22.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23.做好考后场所清洁消毒。考试结束后,应对全部考场再次进行消毒,特别是对隔离考场和出现异常考生的考场,应进行严格消毒,并进行开窗通风不少于30分钟。
24.加强防疫工作检查和指导。考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水利、卫健、公安等部门对考点进行卫生防疫检查。考试期间,卫生、公安等部门人员入驻考点、指导考点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防疫工作无疏漏、入场检查及考试组织有序进行。
(二)试卷运输保管环节防疫工作
提前14天对参与试卷领取、运送、保管、整理、分发、收卷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断,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参与试卷管理环节相关工作。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所有人员健康状况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市来省领取试卷须确保专车专用,并配备1名公安干警同行。试卷分发场所应安排在监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环境或通风良好的室内。试卷发放人员、领取人员进入试卷分发场所前,须严格检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试卷运送车辆应提前进行全面消毒。各市试卷保密室、各考点试卷保管室存放试题时,在无人进入时不得开窗,如有多人进入领取、清点、分发试题或值班时,要打开窗户保持良好通风。
(三)开展防控培训与演练
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培训。高度重视考务工作人员 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为考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可联合卫生疾控部门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考点要在考前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和程序。
加大宣传,提醒考生安全参考。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前让考生充分了解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检查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提高考生疫情防控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醒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出行,确保顺利参考。
(四)考试后续工作疫情防控措施
1.对评卷点或评卷区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评卷区域或工作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第一次测量体温≥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后续评卷工作。
2.评卷场所及设施用品等每日两次消毒,重点对工作区域公共部位表面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保持良好通风,正确使用空调。阅卷过程中,扩大工作人员岗位间距。
3.评卷技术服务公司应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扫描、评卷等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做好备用设备、备用人员的安排。
4.隔离考场的答案袋拆启、答卷扫描等环节,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工作开始和结束时均要做好手卫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协调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建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会同考点单位制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在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组成巡视督查组督促各市、各考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防疫措施及时作出调整。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
附件2:山东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3:考点考生疫情防控情况表
原文地址及查看附件:http://zjj.weihai.gov.cn/art/2021/11/1/art_28584_2704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