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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知识点:价格法》相关内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7

《价格法》相关内容

  考点一:政府的定价行为(一)政府定价的商品

  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例题•多选题】根据《价格法》,经营者有权制定的价格有()。

  A.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B.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C.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D.属于政府定价产品范围的新产品试销价格

  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答案】CD

  (二)定价依据

  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

  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

  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

  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例题•多选题】根据《价格法》,政府可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

  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有()。

  A.购销差价

  B.批零差价

  C.利税差价

  D.地区差价

  E.季节差价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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