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前在线核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5-06
中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湖南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考前在线核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详情如下:
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此进行核查,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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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分别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附件1)。
(一)报名参考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见附件2),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署《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严格失信惩戒追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追责。同时,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失信记录单》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所有参考人员,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人工核查(要求见附件3)。
(二)时间及要求。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核查工作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1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1年6月26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5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21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6年—2021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5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6年—2018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21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6年—2021年共6年;乙2015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7年—2019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21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6年1年、2020年—2021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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