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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7-2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预约提醒 报考条件协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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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州地区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防控须知适用于广州地区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

  (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三、具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粤康码”或“穗康码”为黄码考生;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生;

  (三)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

  (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封闭、封控管理区的考生;

  (五)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具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一)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初筛阳性)出院后,且完成规定时间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详见粤卫疾控函〔2021〕143号文件),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发生本地疫情时,防控区域内除不能参加考试5种情形外的考生,持有一次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或“穗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要从考前14天起加强健康监测,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粤康码”或“穗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备查。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 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业务专题(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

  附件: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

  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原文地址: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7393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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