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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山口市2017年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31

新疆阿拉山口市2017年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立体化边境防控建设,加强专业边境巡控队伍,消除人防、物防、技防盲点,促使边境巡控队伍向规范化发展,消除辖区社会面防控及边境管理风险,经阿拉山口市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巡控人员。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阿拉山口市公安边防大队辅警岗:男性30名

  2.阿拉山口边防检查站辅警岗位:男性15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㈠ 报考条件

  1. 具有博州(含兵团)户籍(服役地为博州的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愿从事边防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疾病,矫正视力4.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5.年龄要求18岁至35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阿拉山口市公、检、法、司、社区从事协警工作2年以上的,可优先考虑录用。

  6.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机动车驾驶证C照或E照)或持有计算机证书考生总成绩加2.5分(具备两个条件的,总成绩累计加5分),机动车驾驶证类型、驾龄、计算机证书需填入考生报名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到公安、司法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查实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旁系血亲,配偶和其他对本人有影响的关系人,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因疑似危害国家安全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它法律规定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2016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2016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男)》(附件3)等相关材料将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务网公布。

  ㈡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15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边防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

  3.报名联系电话:0909--6998122;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招聘全程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复印件)、计算机证书(原件、复印件)、《2016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1)、《2016年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附件2)。

  三、考试工作

  ㈠ 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其中俯卧撑和立定跳远二选一);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男)》(附件3)由高到低选拔,单项测试成绩低于35分的视为此项成绩为0分;

  2.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所有体能测试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㈡ 面试

  1.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进行;

  2.面试时间限制在十分钟以内;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㈢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总分÷3×50%+面试成绩×50%。根据拟招聘的分解岗位,同一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选拔,进入体检环节。如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数的,按有意愿调剂的整体考生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㈣2017年新疆阿拉山口市招聘辅警人员45人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㈤ 公示

  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审核后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务网予以公示,公示3天。

  ㈥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用人单位阿拉山口市公安边防大队、阿拉山口边防检查站与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每人每月3600元(其中工资3000元,伙食补贴600元);

  ㈡ 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年,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阿拉山口市边防大队:0909-6998122

  阿拉山口边防检查站:0909-6992050转 指挥中心

  七、监督电话

  阿拉山口市纪检委纪检监察室: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909--6992114

  阿拉山口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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