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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2016年天津公安静海分局招聘辅警128人

来源 :静海人才信息网 2016-09-17

  【招警】2016年天津公安静海分局招聘辅警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月30日

2016年天津公安静海分局招聘辅警128人

  为补充公安静海分局辅警队伍,经区政府批准,公安静海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28名,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维稳处突,接处警,视频巡控,交通管理等工作(具体名额见附表)。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性,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0年9月13日至1998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3)热爱公安局工作,能严格遵守公安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70米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复员军人和有辅警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家庭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人员;

  (5)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 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公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静海开发区广海道 9号。

  (4)报名要求:请应聘者如实填写《静海区公安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

  (二)公安静海分局负责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工作。

  (三)录用岗位:录用的辅警人员按照报名岗位安排到派出所、看守所、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工作。

  三、用工形式

  (1)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派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静海分局,由公安静海分局安排辅警岗位工作。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期间,对不适合做辅警工作或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四、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基本工资参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2016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根据出勤情况和工作中的表现、工作业绩等,按有关规定每月给予平均800元的绩效工资,试用期内无绩效工资。保险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公安静海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公安静海分局联系电话: 6886922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28910217

  公安静海分局

  2016年9月8日

  附件:公安静海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

公安静海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

       
序号 单位 职位(人) 备注
1 看守所 1  
2 西城派出所 5  
3 东城派出所 2  
4 城关派出所 5  
5 新区派出所 7  
6 双塘派出所 6  
7 大丰堆派出所 8  
8 王口派出所 5  
9 独流派出所 2  
10 台头派出所 9  
11 子牙派出所 3  
12 沿庄派出所 3  
13 唐官屯派出所 9  
14 蔡公庄派出所 7  
15 大邱庄派出所 5  
16 中旺派出所 1  
17 交警支队 30  
18 巡警支队 20  
合计 128  
注:报名时填报到具体单位,按照报考该单位人数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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