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招聘乡镇交通协管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15
中2017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招聘乡镇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名额
共58名。其中,清江派出所7名,水宁派出所5名,曾口派出所6名,化成派出所5名,顶山派出所8名,凌云派出所4名,平梁派出所5名,梁永派出所4名,三江派出所3名,枣林派出所2名,光辉派出所2名,交管大队7名。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及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人民警察及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待遇,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协助民警维护农村乡镇道路秩序。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自愿从事乡镇交通协管工作,并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巴州区常住户口,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身高1.68米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5、退伍士兵、警校毕业生、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和有交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特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或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3日,在巴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公告栏(http://xxgk.bzqzf.gov.cn) 、微博公众号(平安巴州)、微信公众号(巴州公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政治处人事股。(巴州区文庙街119号分局办公楼六楼)
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有驾驶资格者需携带驾驶证原件,有交通管理工作经历者需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以及填写打印好的《巴州区公安分局招聘乡镇交通协管员报名表》一份。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2017年6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分局政治处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重点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晓的一般法律常识及写作能力。
2、计算机操作
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2:00-6:00,采取上机操作考试,满分100分。考试项目分3分钟打字、信息录入和office办公软件运用。
3、面试
(1)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具体时间、地点在巴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xxgk.bzqzf.gov.cn,下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按照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计算机操作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应聘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公布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于2017年6月28日公布。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体检对象、地点于6月29日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6月30日8:00-18:00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2017年7月5日前完成。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布拟聘用人员
录聘人员于2017年7月7日公布。
五、聘用及待遇
被录聘人员于2017年7月10日-20日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视情确定是否续聘。每月薪酬标准2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按薪酬标准的80%计发。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以及不服从分配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27-5239887。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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