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2016年陕西宝鸡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源 :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05-22
中【招警】2016年陕西宝鸡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5人公告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公司面向社会为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体能素质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主要进行资格审查,目测)。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标准为:3000米男14分及格;100米男15秒及格;立定跳远男2.20米及格,男俯卧撑3分钟50次及格。
3、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以及理化基础知识为主)。
5、面试(考官通过面试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分析)。
4、体检。
6、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政审(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8、公示。
9、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后无举报者,统一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只限男性。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等既往病史。
2、要求:本市户口,年龄18至25周岁(1991年5月20日),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拥有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所需技能的可优先招聘使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用工形式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录用的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招聘录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四、2016年陕西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5人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组成、月工资总计2763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276.63元(2015年标准)。
2、用工满三年且自愿继续留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经考核后,可担任中队长助理,享受中队长助理相关待遇;
3、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体就餐,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以上费用由县财政拨付;
4、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15天的假期。休假期间享受除伙食补助外全额工资。
5、对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业务训练、汇报表演等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兵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09室)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27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1)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2)体测、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www.bjzjzx.com 。
七、咨询电话
电话: 0917-3658814 3658815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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