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警考试流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8
中据“2017年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警考试简章”可知,2017年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警考试流程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网址见省、设区市考录公告(简章)。
(二)笔试
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见省、设区市考录职位简章。
2.笔试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公布。
3.笔试时间:
2017年3月11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7年3月12日
上午0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B类职位)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体能测评
体检、体能测评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大于1∶3、不大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因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资格复审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原则上按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六)考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
(七)公示录用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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