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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黔南龙里县冠山街道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20人公告

来源 :龙里县人民政府 2016-11-01

2016年贵州黔南龙里县冠山街道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冠山街道辖区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提升行政综合执法服务管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协管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及名额

  (一)招聘名额

  龙里县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局协管员20名,其男性18名、女性2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反应灵敏,语言表达流利。

  7、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热爱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吃苦耐劳,服从服务意识强。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招考、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优先及加分条件

  1、受过县级嘉奖一次加1分、受过州级嘉奖2分、受过省级嘉奖一次加3分,受过国家级嘉奖一次加4分。

  2、持精准扶贫户或登记卡加3分(限冠山街道办事处)。

  3、持龙里县户籍的退伍军人优先。

  4、有两年以上驾龄且熟练驾车的加3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优先考虑招聘。

  5、具有行政工作经历的(乡镇工作)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以上加分最高上限为10分。

  三、工作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局、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工资待遇

  对符合条件,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一年一签就业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工资每月2100元(交五险后)。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周未周日网上报名,QQ传递报名资料,QQ号:234205885)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冠山街道办事处(龙里县体育场对面冠山街道办事处5楼综合执法局)。

  (3)联系人及电话。罗留志:15185473500;熊翔:18885407968。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报名信息表》上签署资格审查合格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2)在报名现场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填报《龙里县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退伍军人报名须持退伍军人证或县人武部出具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行政工作经历的须持有关部门的工作经历证明;驾驶证须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招聘人员本人填写。

  3、加分申报材料现场进行填报,需带加分印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二)面试与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由冠山街道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由面试与加分情况组成,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实行替补。体检由冠山街道组织对确定的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岗。冠山街道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招聘人员进行政审、复审,确定招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管理。招聘的综合执法协管员由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局参照冠山街道干部职工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六)有关说明。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冠山街道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冠山街道综合执法局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17812803(杨祖荣)

  监督电话:13885447883(董永春)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8日

  相关链接>>招警考试热点资讯培训练习专题(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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