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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2016年贵州铜仁石阡县公安局招聘视频巡查辅警20人公告

来源 :石阡县人民政府 2016-10-30

【招警】2016年贵州铜仁石阡县公安局招聘视频巡查辅警20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石阡”,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石阡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巡查辅警。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视频巡查辅警属性

  视频巡查辅警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属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县公安局视频巡查工作,按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视频巡查辅警20名(男14名,女6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视频巡查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石阡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特别专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专业不限。政法公安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与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视频巡查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共2天。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资料: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含电子版)。

  4、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干部人事股(石阡县佛顶山北路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应用写作、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及计算机操作。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2、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20%)

  (1)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测试,达不到1:1.5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测试。

  (2)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由本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年龄最小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审对象。

  (六)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七)试用和聘用。

  1、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由石阡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期限为一年。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由县公安局予以解聘。聘用期限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

  1、视频巡查辅警工资实行月薪制,按1500元/月发放。

  2、相关保险由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石阡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9768

  13595680686 13885661800

  石阡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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