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08
中2018福建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诏安县公安局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官网。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四)身高170cm以上;
(五)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八)招聘辅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国家认证技术职称、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从批准辞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2018年2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
报名咨询电话:0596—3414410
联系人:何警官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诏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四)相关要求: 报考的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份,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于2月26日—2月2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岗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发生招录岗位不足1:1.5面试开考比例的,在考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可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调剂进行面试,若调剂后仍不足1:1.5面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协调和专业知识等五个方面进行相应考核。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仍相等的,按照所报岗位其他要求优先条件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分年龄组进行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由诏安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由诏安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含对应聘人员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个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九、确定聘用人员后,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zzpta.com) 和“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zhaoan_police)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对辅警人员统一培训。
十、聘用及待遇
(一)培训合格后,与诏安县公安局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辅警劳动合同书》,根据工作需要派到公安局下属单位工作,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试用期后,由诏安县公安局对所录用辅警人员建档管理。
(二) 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转正后,人均每月3000元工资(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 年终2个月绩效工资,文职辅警食宿自理,勤务辅警食宿给予补助和统一安排。聘用后的薪酬调整按照诏安县公安局《诏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辅警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诏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诏安县公安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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