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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咨询工程师《组织与管理》教材讲义:第四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10

  (三)编制变更文件和发布变更令

  变更文件一般由变更令和变更令附件构成。

  1.变更令

  在实施项目之前,咨询工程师应确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以便在发生变更时使用。

  变更令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令的日期。

  (2)项目名称和合同号。

  (3)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

  ①依据合同的哪一条款发出变更令;

  ②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开始实施,还是在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

  ③承包商应在多长期限内对变更工作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请求;

  ④变更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变更令附件。

  (4)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总变更费用额。

  (5)业主名称、业主授权代表签字。

  (6)咨询工程师名称、咨询工程师授权代表签字。

  (7)承包商名称、承包商授权代表签字。

  2.变更令附件

  变更令附件一般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他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四)承包商向咨询工程师发出对变更工作要求额外支付的意向通知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变更估价的规定是:“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此,承包商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是开始变更估价的前提条件。

  按照FIDIC合同条件,必须发出下列通知之一后,才进行变更工作的估计,否则不予估计:

  (1)由承包人将其对变更工作索取额外费用或变更费率和价格的意图通知咨询工程师。

  (2)由咨询工程师将其改变费率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人。

  (五)变更工作的估价

  1.咨询服务合同中变更工作的估价

  基于时间的计价方式和总价方式。

  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变更工作费率(单价)或价格的程序

  (1)采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

  (2)如合同中未包括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

  (3)如咨询工程师认为合同中没有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在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后,由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4)如双方在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咨询工程师应确定他认为适当的费率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在最终确定费率和价格之前,咨询工程师应确定暂行费率和价格以便可能作为暂付款,在当月签发的支付证书中支付给承包人。

  3.确定变更工作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

  (六)变更工作的实施和支付

  对于咨询服务合同,变更工作的费用可以按照双方合同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对施工承包合同,如承包人已按咨询工程师的指令实施变更工作,咨询工程师应将已完成的变更工作或部分完成的变更工作的费用,加入总价合同中,同时列入当月的支付证书中支付给承包人。

  【例题4—8】(2013真题)根据世界银行咨询服务合同标准文本,采用总价计价的咨询服务合同发生咨询服务范围变更时,变更工作估价按( )计算。

  A.原价增减不超过5%

  B.变更实际发生费用

  C.合同中列明的人月费率

  D.原价增减不超过10%

  【答案】C

  【解析】在双方签订总价方式的咨询服务合同时,业主要求咨询公司按其要求对咨询服务的总价进行分解,列明提供服务的咨询工程师的人月费率和其他支出,并作为附件列入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发生咨询服务范围变更时,以此附件中列明的费率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参见教材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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