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教材知识点及例题:第八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3
中第二节 FIDIC合同条件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业主发出中标函的28天内,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约保证后,双方签署的法律性标准化格式文件。为了避免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专用条件指南中指出最好注明接受的合同价格、基准日期和开工日期。
2.中标函。
3.投标函。
4.合同专用条件。
5.合同通用条件。
6.规范。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及其附表。
9.其他文件。
二、合同担保(高频考点)
(一)承包商提供的担保
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在范本中给出了担保书的格式,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保函两类格式。保函均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
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非到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
2.业主凭保函索赔
由于无条件保函对承包商的风险较大,因此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4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其他情况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对待。
(二)业主提供的担保
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计算,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月,并且为无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
【例8—2】(2011真题)关于FIDIC合同条件中合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师颁发工程接受证书时止
B.预付款保函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
C.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可凭保函索赔的5种情形
D.承包商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
E.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应提供履约担保
【答案】BD
【解析】参见教材P182。
三、合同价格
通用条件中分别定义了“接受的合同款额”和“合同价格”的概念。“接受的合同款额”指业主在中标函中对实施、完成和修复工程缺陷所接受的金额,来源于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并对其确认。合同价格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最终结算的合同价可能与中标函中注明的接受的合同款额不一定相等。
四、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合同条款规定,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
指定分包工作内容可能包括部分工程的施工;供应工程所需的货物、材料、设备,设计,提供技术服务等。
【例8—3】(2012真题)关于FIDIC指定分包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指定分包商可由工程师选定
B.指定分包商应与业主签订合同
C.指定分包商不能提出工程技术服务
D.承包商不负责对指定分包商的监督
【答案】A
【解析】参见教材P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