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08
中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1.工程项目业主方管理模式
(1)业主管理模式
业主方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优点和缺点理解性记忆。适用于拥有连续性项目的业主。
(2)项目管理(PM)模式
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进行管理和服务。
特点:(1)提供项目管理服务,非承包商性质;(2)只同业主有合同关系;(3)可以是建设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担管理责任,风险较小。
(3)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2009]
业主通过招标聘请项目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集成化管理。
(4)代理型CM(“Agent”CM)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模式)
适用项目:(1)建设周期长,工期要求紧,不能等到设计全部完成后再招标施工的项目;(2)技术复杂,组成和参与单位众多,又缺少以往类似工程经验的项目;(3)投资和规模很大,但又很难准确定价的项目。
(5)代建制模式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目前“代建制”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1)“委托代理合同”模式;(2)以常设性事业单位为主,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
适用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6)设计-管理(DM)模式
通常是指由同一单位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项目管理方式。该模式通常以设计单位为主,可对总承包商或分包商采用阶段发包模式,从而加快工程进度。
2.工程项目融资管理模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转让)模式
发起人从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获得特许建造经营权,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从运营中获取利润,特许权期满,无偿转让给政府。适用于盈利性公共设施项目。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债权人只能对项目公司在一定范围、时间和金额上实现追索。
(2)PFI(私人主导融资)和PPP(公私伙伴关系)模式
公共部门作为服务的主要购买者,或作为项目实施的法定控制者,保证公共利益的最终实现。为私营资本进入非盈利性公共设施项目开辟了更广阔的途径。
3.承发包管理模式
(1)传统的发包模式(DBB模式)
设计、施工委托不同单位承担;1984年以来,我国实施的“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均参照这种模式。
(2)设计-建造(DB)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及部分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3)EPC/T(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
(4)风险型CM(“At-Risk”CM)模式
CM经理在开发和设计阶段相当于业主的顾问,在施工阶段担任总承包商的角色,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
优点:可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
缺点:找到一个胜任的风险型CM经理比较困难。
(5)DBO(“设计-施工-运营)模式
总承包商设计、建设和运营项目设施。
适用项目:通常应用于污水处理领域。
3.不同项目管理模式所涵盖的服务范围(教材图1-14)
4.业主选择模式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
(1)项目的复杂性和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要求;
(2)投资、融资有关各方对项目的特殊要求;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要求;
(4)项目管理者和参与者对该模式认知和熟悉的程度;
(5)项目的风险分担;
(6)项目实施所在地建设市场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