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章节考点:第三章第四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5-05
中第四节投资政策
一、利用外资政策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一)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下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具体内容如下:
1.大幅度放宽市场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
(1)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2)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
(3)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
(4)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
2.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1)持续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和管理。
(2)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运用便利度
(3)提升外国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度
(4)提升外国人才出入境便利度
3.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
(1)优化外商投资导向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投向中西部地区。进一步落实企业境外所得抵免、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以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政策。
【例题】《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规定,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投向(B)地区。
A.东部沿海
C.西部
B.中西部
D.中西部及东北
(2)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
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领域。
(3)鼓励外资并购投资
(4)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成本
(5)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
4.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
(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5.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
(1)拓宽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
允许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或外币债券,并可全额汇回所募集资金,用于所在省份投资经营。
(2)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物流成本
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陆空联合开放口岸和多式联运枢纽,加快发展江海、铁空、铁水等联运。支持增加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国际国内航线和班次。
(3)加快沿边引资重点地区建设
(4)打造西部地区投资合作新载体
(5)促进开发区优化外资综合服务
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制定发布相应的赋权清单,在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试点赋予适宜的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支持国家级开发区稳妥高效用好相关权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创新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
(6)发挥开发区示范带动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作用
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城市更新、工业区改造的政策,优化土地存量供给,引进高技术、高附加值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
(7)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
(8)健全开发区双向协作引资机制
在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若干产业转移协作平台,推进产业项目转移对接合作。支持地方制定成本分担和利益分享、人才交流合作、产业转移协作等方面的措施,推动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通过多种形式在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产业转移园区。支持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合作引入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机构,增加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
(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1)《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3)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4)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