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章节知识点:第九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03
中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3.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4.调整能源结构
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4%。
5.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时期,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140万吨、10万吨。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推动燃煤电厂、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277万吨;推动燃煤电厂、水泥等行业脱硝,形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358万吨。
3.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100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三)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1.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每年组织对进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限期整改。
2.加强工业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3.推动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做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
4.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5.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
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6.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
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
7.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
(3)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4)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5)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