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工程师《分析评价》教材讲义:第9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08
中五、不具备市场价格的产出效果的影子价格
应该遵循消费者支付意愿或接受补偿意愿的原则,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一)根据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原则,通过其他相关市场信号,按照“显示偏好”的方法,寻找揭示这些影响的隐含价值,间接估算产出效果的影子价格。
(二)按照“陈述偏好”的意愿调查方法,分析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补偿意愿,通过推断,间接估算产出效果的影子价格。
六、政府调控价格货物的影子价格
政府调控价格包括:政府定价、指导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这些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实的经济价值。
(一)几种定价方法
在经济分析中,可采用成本分解法、消费者支付意愿法和机会成本法确定影子价格。
1、成本分解法——确定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一种重要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1)数据准备。
(2)计算重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等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及单位经济费用。
(3)对建设投资进行调整和等值计算。
(4)用固定资金回收费用取代财务成本中的折旧费
(5)用流动资金回收费用取代财务成本中的流动资金利息
(6)财务成本中的其他科目可不予调整。
(7)完成上述调整后,计算的各项经济费用总额即为该货物的分解成本,可作为其出厂影子价格。
2、支付意愿法
支付意愿是指消费者为获得某种商品或服务所愿意付出的价格。
3、机会成本法
机会成本是指用于投资项目的某种资源若不用于本项目而用于其他替代机会,在所有其他替代机会中所能获得的最大经济效益。
注意:机会成本就是所放弃的所有投资机会中可获得的最大的净效益。
(二)几种主要的政府调控价格产品及服务的影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