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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接收预审单位咨询工程师申报材料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7-19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接收预审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申报材料的通知

中咨协职业〔201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办理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8〕42号)的有关规定,我会接收预审单位提交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请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材料时间

  预审单位应在2018年7月23日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过时不再接收。

  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会接收组工作人员联系。

  二、接收材料地点

  (一)邮寄地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收件人:李良旭 手机:18618133336

  邮 编:100044

  (二)送交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贵宾楼1535房间

  三、接收材料人员

  (一)接收组

  接收组负责人:杨莉萍

  接收组人员:王若谷、汪珊珊

  (二)保障组

  保障组负责人:张德印

  四、接收材料内容

  (一)预审单位提交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红头文件(1份);

  (二)登记申请材料,分为初始登记(按申请主专业排序),变更专业(含同时变更单位)、变更单位和注销登记四类;

  (三)初始登记人员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同一单位的人员照片装入一个信封,信封表面注明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

  (四)申请注销登记人员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预审单位应认真核对申请人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以保证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的一致性。

  (二)预审意见应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查意见和日期,明确申请材料不符合的原因,并加盖预审单位公章。

  (三)申请材料原则上以申请人为单位,一人一袋。仅涉及单位名称变更时,同一申请单位的材料可装一袋,相同材料只上交一份。预审单位在《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管理系统》中提交所有申请人的电子文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材料编号抄写在档案袋封面中相应位置(或重新打印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四)预审单位应按不同的登记类型、规定的顺序(参见人员信息中链接二的顺序)排列申请人的材料,按规定的顺序(参见链接三的顺序)排列申请人的照片。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7月13日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接收预审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申报材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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