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外教育管理史》核心知识(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27
中7.地方官学的职能及管理特点:职能一是传播儒家经典,培养郡国属吏,同时为朝廷或太学输送优秀学生,二是推行地方教化。管理特点是学、校置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负责地方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8.汉代私学的类型及其管理特点:类型由初级的蒙学和高级程度的专经研习。蒙学有较合适的教材,乡孰主要教学《孝经》和《论语》,这一阶段的教育主要是巩固书馆的识字成果,同时为专经研习作准备,并让学童学会做人。高级程度的研习专经的私学采用“此相授受”的教学方法,大大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
9.察举制度的含义:由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行政长官负责考察和举荐人才,朝廷予以录用为官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10.策问与对策:所谓策问就是皇帝就时政中的问题进行提问,令被荐举者进行作答。答者是对时政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是为对策。察举制度主要科目及其标准:一为经常性举行的科目,称作常科;另一为特科,是皇帝根据临时制定选士的标准和名目的科目。左
11.左雄改制或阳嘉改制:规定孝廉所举之人必须在40岁以上,而且对岁举的孝廉由朝廷进行考试,儒生考以儒家经典,要求必须遵守家法,文吏试以奏章律令,然后在端门进行复试。汉代规范经学内容的主要手段及其具体内容:(1)统一经学标准,西汉甘露三年,汉宣帝主持召开石渠阁会议,后宣帝最后作出定论;东汉建初四年,汉章帝主持召开白虎观会议,由班固撰成《百虎观》一书,从此经学有了统一的标准。(2)刊刻石经,由灵帝批准将经文刻于石碑之上,为学校和自学者提供了标准的教科书。(3)规定严守师法、家法,所谓师法,即弟子传经时必须严格遵守其师所传,不能有一字出入。这样一祖师之下的徒子徒孙代代相传,即形成家法。
12.察举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如何理解其教育功能? 答:如何选拔见“察举制度主要科目及其标准”,首先调动了世人读书求学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发展。其次统一了教育标准。在此规范了教育内容。
13.汉代为加强对教育的宏观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1)实行察举选士制度(具体内容见“察举之的含义及差距制度主要科目及标准”)(2)规范经学内容(见汉代规范经学内容的主要手段及其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