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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通知

来源 :宁波市教育局 2021-05-25

  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1.5月28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相关政策、计划,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5月31日8:30-6月3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5月31日8:30-6月4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3日-6月4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15),逾期不能办理。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因身份证号有误或有数个身份证号致使合格课程门数不对【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及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课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课程合格证”上所列课程)不在此列】,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与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等)的扫描件(或照片)(图片须保证足够像素并清晰)做成压缩包(以当前使用的准考证号命名)于5月28日16:30前加QQ群传给相应老师,逾期不能办理。专业、姓名及其他信息有误,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更正,无法自行更正的,联系准考证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更正。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4.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6月4日16:15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抄写。

  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106)》,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打印。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准考证首四位 属地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0201 市辖区 6月3-4日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一楼接待室 87732721
0206 北仑区 6月3-4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5室教育局高招自考办公室 89383988
0211 镇海区 6月3-4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 86371177
0225 象山县 6月3-4日 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象山电大)南边行政楼2楼218室 65737811
0226 宁海县 6月3-4日 宁海县跃龙街道柔石北路27号 65560354
0227 鄞州区 6月3-4日 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 88121128
0281 余姚市 6月3-4日 余姚世南东路58号306室 62719483
0282 慈溪市 6月3-4日 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教育考试中心307室 63919087
0283 奉化区 6月3-4日 奉化区桥西岸路128号-3教育局205室 88933187

  三、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

  附件下载: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自考毕业申请中有关课程使用问题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专业课程情况表》

  《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106)》

  附件及原文地址: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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