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0上半年(助学单位)自考实践性环节培训考核通知
来源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04-10
中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0年上半年 (助学单位)高教自考实践性环节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自考助学单位:
欢迎考生报名来我校参加高教自考实践性环节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限于2020年1月在各地市(县)自考办已报名的本、专科考生。
二、报名及缴费方法:各助学单位统计好本次需考核学生名单,按要求填写考核报名表,具体见附件二表样式(有多个教学点的助学单位,请将报名表合并成一个文件上报,如助学单位报名人数较少,也可通知学生上网浏览参照社会散报考生自行通过建行缴费),集体报名表格统一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邮件至我校,邮箱:yjq3456@163.com,并同时将报名表下载经签名盖章后报我校自考管理部。同时将考务费于2020年4月21日前汇入我校(社会散报考生不要将考务费汇入此账号)。进入官网查看>>>
三、请告知考生自行下载相应课程的考核大纲或管理办法(点击主页自学考试中的相关栏目),以便于复习。
四、各课程培训、考核收费标准见附件一明细表。
五、已交费考生具体课程的培训、考核时间安排及地点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公布在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与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上,届时请各助学单位和考生自行查阅,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六、届时助学单位考生来校需凭学生证、准考证参加培训考核。错过考核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费。当地自考办未报名的考生参加考核,成绩一律无效,也不保留成绩。下次报名需重新缴费参加考核。
七、参加会计专科毕业设计、金融专科毕业论文、公司报表分析及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案例分析的写作时间一般为来校辅导后进行,但由于辅导后一般写作时间较紧,希望各助学单位要求学生利用平时时间查找相关资料,以便更好地完成写作要求。
浙江财经大学自考管理部
2020年4月9日
注:由于疫情防控情况的不确定性,请各自考助学单位务必经常上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课目考试日程,及时通知学生来校考试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高教自考实践课程培训考核收费标准明细表.doc 】
附件【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