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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来源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05-07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哪些考生、课程可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考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按课程顶替规定执行;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先网上申请再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登记的时间为5月11日00:00-20日24:00,逾期不能办理。考生需注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并核对无误后提交→下载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网上申请登记递交完成后,考生还须在各市公告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机构(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材料。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看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注意:考生在办理课程免考登记前,须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合格课程门数不对,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并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于5月19日前打包上传。

  6月下旬可查询审批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审批确认结果。

  原文如下: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1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2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3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4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5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6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7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8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9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10

  附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

  附件: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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