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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2021年4月自考报名公告

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2021-01-05

  丽水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原文如下:

  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0-11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3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2021年1月15日16:30

  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3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2021年1月15日16:30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5日16:30

  二、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三、相关提醒

  1.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须自行补填或修改手机号;(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

  2.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3.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4.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

  附件: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原文链接:http://jyj.lishui.gov.cn/art/2021/1/4/art_1229252537_58826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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