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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2019年4月自学考试即将进行

来源 :金华市教育局 2019-04-12

  金华市教育局2019年4月份自学考试即将进行

  2019年4月份自学考试将于本月13日、14日进行,全市共有9035人参加考试。全市设10个考点,其中市区8个:金华市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市技师学院南校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商贸学校、金华市第九中学、浙江省第五监狱、金华监狱、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县(市)设考点2个:浙江省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温馨提醒:

  1.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本次考试市区学校考点地址如下:

  金华市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市八达路228号;

  金华市技师学院南校区:金华市八达路189号;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金华市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浙江商贸学校: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金华市第九中学: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九章路139号;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3. 考生从4月8日起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页面,点击“打印”按钮进行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操作(请调整打印设备设置,使打印页面内容完整)。

  4.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无效证件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仔细检查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原件。

  5.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7.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10.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12.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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