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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云南自考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来源 :云南省招生考试 2021-05-17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6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须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2021年6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一、毕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6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实行网上申报办理,现场提交材料初审、省招考院复审的流程,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6月1日~15日;

  2.现场提交材料、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6月1日~15日;

  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各确认点确定,工作日内办理,请考生完成毕业网上申报后,及时联系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确认,如考生在此规定内时间未到确认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当次毕业申报无效。

  州市招办、主考院校审核时间:2021年6月1日~20日

  3. 省招考院毕业材料复审时间:2021年7月5日~8月31日;

  4. 毕业证领取时间:2021年9月上旬以后(到所提交材料的确认点领取)

  5. 学信网学历查询时间:2021年9月上旬以后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统考合格成绩;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4.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的社会考生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

  三、申请毕业渠道

  申报网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在提交网上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助学考生确认点不同,具体如下:

  社会考生:须选择州(市)直属或县(市、区)招考机构为申报确认点,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于6月15前自行到报名考试时选择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即:确认点)申请办理毕业申报确认工作,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

  助学单位考生:须选择所在助学单位为申报确认点,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报名时的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四、网上申报步骤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6月1日-15日),登录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

  2.在进行登录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身份校验,如遇到证件信息和系统不匹配的情况或变更过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的情况,请社会考生请联系考籍所在地招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助学单位学生由助学单位核实,将相关申请及佐证材料报主考院校处理。

  3.登录申报系统以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请考生仔细审核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

  4.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2021年6月15日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附件)要求的材料到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登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

  五、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3份(在背面粘贴或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此表在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自考办打印。申报确认点(县区招办)、审核点(州市招办)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3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招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3.2017年之前课程合格的,提交单科合格证原件,单科合格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2017年以后的无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以系统查询成绩为准。

  4.办理本科自考毕业证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与原件比对,经核实后由申报确认点盖章并签字,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审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省招考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专科毕业证上的名字,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名字不一致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或将户口册里变更信息的一页复印交到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办将此证明装入考生档案。更改名字未经过公安派出所批准的无效。

  办理专科时,须提供高中、中专学历毕业证复印件,若无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则审核时需要查看考生是否进行了加考,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要加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

  5.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法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请提交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6.办理免考的考生,需提供1份《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此表由确认点打印。申报确认点(县区或州市招办)须在《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上盖章。免考办理须于毕业申报前在网上办理流程结束,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报。

  免考办理流程:考生需于5月31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进行免考申报(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待确认点初审、省招考院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在提交免考申报后,应在5月31日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联系,持证书原件、原学籍单(盖教务处鲜章)原件、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到确认点办理初审。初审通过后,确认点应于6月2日前提交省招考院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确认点需在系统打印《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并盖章,和毕业申报材料一起交省招生考试院复审。

  7.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提交转档介绍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淡蓝色底彩照,JPG格式,照片要求大小为10KB-30KB,照片高度为100-640像素,宽度为90-480像素。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因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报考信息一经提交至现场确认后,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退档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院校学位办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院校学位办审核后授予。

  5.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省考委颁发毕业证。考生领取毕业证时,同时领取本人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遗失者,不予补发原件。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可携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生档案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到所申报毕业的招办查找复印。

  6.云南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0871-65032272,0871-65034618

  云南大学公管学院:袁老师13888002690(联系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21:00)

  云南大学法学院:13698738598,0871-65033625

  云南师范大学:0871-65152438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0871-65912798

  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0871-65912846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进入云南师范大学官网→学院导航→文学院→人才培养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0871-65941295(其中:信息学院负责计算机(含公共课)、教育技术的实践考核)

  云南财经大学:0871-65511191 旅酒学院

  0871-65023503物流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论文0871-63329732

  实践0871-63302071

  昆明医科大学 :0871-65354246,65354247

  云南民族大学:0871-65919620,65171451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0316-2068987

  7.伪造证明材料处罚办法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严禁伪造。如果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即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省招考院,省招考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确认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开展毕业申报确认工作,坚持体温检测,认真查验健康码。

  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接受“健康码”验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结束应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附件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

  附件及原文地址: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4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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