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调整公告
来源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8-12-14
中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调整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和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考试计划的有关要求,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含专科、专升本,面向社会开考和应用型)执行新的考试计划(见附件1),考试课程安排、毕业证书办理均按新计划执行。
二、本专业部分课程的成绩由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部分合成,其中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70%,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占30%。这类课程包括专科的“学前儿童保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学前儿童游戏指导”、“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本科段的“幼儿园课程”、“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发展评估”、“家长工作与家园沟通”、“幼儿园班级管理”。
三、已取得原考试计划中的合格课程,按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前后课程替代表进行替代(见附件2);已在专科阶段进行替代的合格课程不能在本科阶段重复使用。
四、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的通知》(考委办函〔2016〕4号)精神,经征求主考学校意见,制定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附件3)。相关院校应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幼儿教师实习指导”(专科,课程代码12349、6学分)、“幼儿教师教研指导”(专升本,课程代码12657、6学分)综合实践课程的具体考核办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后,方可参加综合实践课程考核。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课程设置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