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第三批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
来源 :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2020-07-07
中成都市教育考试院转发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四川省关于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详情如下:
四川省关于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 1号)文件要求,我省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工作(详见川招考委[2018] 15号)。结合各有关高校具体办学情况,以及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为进-步强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职成厅[2018] 1号文件要求,进-步推进我省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1年1月起铁道与道路工程等46个专业(见附件1 )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专业目录( 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致。 专业课程设置仍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6年版)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停止注册新生。本次调整后,行政管理(专科,乡镇管理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从2020年10月考试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电子信息工程方向)等16个专业方向从2021年4月考试起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见附件2)。
各市(州)招考委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及时周知广大考生,确保专业调整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