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0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2-01
中陕西西安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通知
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
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12月10日至12月25日(周六、日不休)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考生登录”项,详细浏览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进入“毕业申请转入转出”窗口,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2、考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考试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二代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身份证号正常升位除外),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证明,只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修改自然信息时间:
12月10日至16日
修改自然信息地点:
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
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自然信息出现错误,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3、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后,请自行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如有免考课程,还需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用作申办递交资料。
现场递交资料
现场递交资料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周日不休)
现场递交资料地点: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递交程序
1、考生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首先到现场采集毕业证书照片或提供电子版毕业证书照片(照片采集标准: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2、凡专、本科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先持打印的“免考课程审批表”及用于免考课程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免考课程审验处”核查免考材料。
3、凡申请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直接到相应专科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填写资料袋,上交办证材料。
4、凡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先到“前置学历审验处”核查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对于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无法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于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上使用的自然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另外附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一份。
完成前置学历审验后,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方可到相应本科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填写资料袋,上交审核过的办证材料。
5、集体单位统一申报毕业证书材料时,考生照片采集完成后,集体单位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花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统一上报资料;考生个人资料袋右上角须注明集体单位名称,左下角须注明考生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提醒:请广大自学考试考生、集体单位及时掌握自考办证政策规定,熟悉申办流程,充分做好各项准备,有序、快捷的申请到自己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