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青岛市2021年4月自学考试友情提示

来源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1-03-27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4月自学考试友情提示》,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2021年4月自学考试友情提示

  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进行,青岛市20个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省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同步全 程监控。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按时到场,认真答题,诚信应考,取得好成绩。

  一、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坐错位置判零分”,“携带手机判作弊”,请考生对号入座,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要认真并完整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否则成绩无效”。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需由公安机关对考生的试卷答题笔迹进行核对,发现笔迹不一致者,将按“替考”处理。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全市共设20个考点(详见附件:青岛市2021年4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在“考生笔迹确认部分”按规定完整抄写、填写相应内容。对提醒后仍拒不填写的考生应记录在考场记录中,考试结束后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九款: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按当科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9.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

  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10.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11.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1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四、持证入场: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每场考试都须持并上交《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持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参加考试。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需进行两次安检。除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手机以及各种通讯工具、书籍、纸张、电子手表、存储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均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

  五、防疫要求: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有身体异常情况按要求上报学校或考点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建议考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2.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进入考场前应全 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除身份识别检查外,建议考生继续佩戴。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同时须打印《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1-5项有“是”项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且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须在考点门口防疫组做登记。所有考生《承诺书》在进入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4.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陪考人员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5.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情况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青岛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6.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8.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9.因疫情原因,我们建议考生及陪考人员不要在考点外聚集等候,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诚信应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场外。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市招考院咨询、投诉电话:0532-8578622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查看附件

  1青岛市2021年4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n32563502/210326140613622802.html

  编辑提醒:

  2021年4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2021年4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2021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2021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中华考试网网校开通了自学考试全科VIP班,让学员选择自己想要的科目自考全科VIP班 各科精讲+黑科技焚题库+考前模拟试题+导师课程随您挑选 助力自考!自考

英语(二)

中国近代史纲要

线性代数(经管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管理学原理

>>> 更多专业课程请进入查看<<<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