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19年10月自考报名通知
来源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06-18
中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确保我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开考文件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考生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请参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9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山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9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考核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技能简章》)。
理论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时间见《技能简章》。
三、报名和注册时间
新考生注册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1日(8:00至17: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址:新生注册确认单指定地点。
考生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至24日、8月5日至7日(8:00至17:00)。
四、报考手续和流程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报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或机构一律不得以集体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新报名的社会考生需要经过网上注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三个报考环节。
6月18日至21日,新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新生确认单。
6月21日至23日考生到确认单上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确认时区县报名点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以及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专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打印确认单,逾期不再办理。
6月24日17:00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名考务费。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老考生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名手续;未注册的老考生须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务费。
(三)报考缴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使用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费用由考生到主考院校缴纳。
非报名时间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五、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必须是免冠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报、代填,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凭身份证明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实、更改。
六、考场编排
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名数据,提前做好考场的布置和编排工作。考点要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9月5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七、准考证打印
考前两周(10月8日至20日每天8: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八、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维护考试秩序,诚信应考。违反考务规定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九、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提前做好报名系统的参数设置和维护工作,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设置专人值班,及时处置考生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考生创造良好的报名环境,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