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2021下半年青海自考转考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8-23

  根据《青海省2021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可知,2021下半年青海自考转考要求如下:

  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离开原报考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并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和考籍的,应按规定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省级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一)转出

  1.转出时间:9 月 1 日至 7 日(工作日);

  2.转考程序

  (1)转出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 2 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办提交转考申请;

  (2)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件 3);

  (3)省自考办根据考生申请,审核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由转入地省级自考办审核。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转出;

  (7)“专本衔接”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外一律不得转出;

  (8)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9)考生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按照转入地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未成功的考生,须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到我省自考办办理考籍恢复手续。

  (二)转入

  1.转入时间:9 月 20 日至 27 日(工作日);

  2.转考程序

  (1)转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 2 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2)转入信息核查无误后,考生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 4)并签字确认。

  3.注意事项

  (1)考生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电子档案基本信息(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笔迹信息等)与我省考籍档案信息一致,方可予以接收。不一致的考生须到信息错误的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办理转入;

  (3)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考生转入的课程,须是我省开考的课程,且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与我省开考课程相同。我省未开考的课程不予接收;

  (4)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转出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6)在外省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

  (7)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转入;

  (9)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 5 门、本科不少于 4 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10)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退回电子档案,由考生负责按照转出地要求办理考籍恢复等相关事宜。

  小编推荐:青海省2021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2021年10月青海自考报名时间9月1日-7日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