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地区

律师(本科)自考招生计划

所属门类
法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毕业学分
131
培训目标
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才兼备的律师、公证及其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律师工作和其它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应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开考省市及课程安排
黑龙江内蒙古重庆新疆江西安徽北京浙江天津湖南四川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甘肃海南青海湖北山东吉林河南广东贵州福建陕西辽宁云南广西
相关专业
律师(专科)律师(独立本科)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焚题库 APP点击下载

选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