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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简单描述一下新生从注册参加北京自考,到最后毕业的大致程序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8

  能简单描述一下新生从注册参加北京自考,到最后毕业的大致程序么?

  (1)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时至5日17时、9月1日9时至5日17时。注册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

  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

  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按照网上“现场确认凭单”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

  网上缴费———考生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报考无效,不予制作准考证。

  (2)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及非笔试课程的报考与缴费。4月、10月北京自考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时至9日17时、9月1日9时至9日17时。各专业实践考核课程的报考时间在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每期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核”栏目公布,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查询成绩———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成绩发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请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请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请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3)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于6月10日12时开始,下半年申报及缴费于12月10日12时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

  每次论文申报及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当期论文申报通知。

  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高校报到。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核”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9日发布(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9日发布(与次年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4)办理毕业

  申报条件:①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②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详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6月9日12时开始,下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12月9日12时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可直接在网上缴费;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初审通过后可在网上缴费。

  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资格审核———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点击自学考试自考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请后的次月中旬(最晚次月底)可查。

  (5)办理学位

  申报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②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除此之外,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每次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申请资格。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考办(部分专业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一般申请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6)办理考籍业务

  考籍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为考籍办理接待日,节假日除外,具体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信息发布台”的全年工作日程(全年置顶)。考生可在接待日到考试院一层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考籍手续,接待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不需办理接考手续的见问题76:“什么情况可以不办理接考手续?”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每年的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外省会通过全国统一转考平台将档案转到北京。档案到北京后,考生于接待日时间到北京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原件退回北京市的考籍档案,考生需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方可在北京恢复考籍。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考生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于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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