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教育评估与督导》章节习题:第10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8
中第十章 教育督导的涵义与历史
1教育督导 是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监督、指导、建议的活动。即教育督导机关和人员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督导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观察,调查和考核,作出分析和评价,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的修改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
2.试述教育督导的意义。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的主要部分和重要功能,关系到整个教育行政系统的效能。显而易见,教育督导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于:加强与提高教育行政的领导与管理,以保证教育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推动教育工作改进,提高教育工作质量,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
(1)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加强政府对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
①《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内容,主要是:中央放权给地方,教育领导部门放权给校长。具体包括两方面: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政府,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办学积极性;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一决定是正确的。
②由于教育体制自身的复杂性,管理干部的素质、经验及管理水平不适应新体制,改革放权后,缺乏中央必要的宏观管理,政府据职能转换原则干预教育行为不到位,致使教育事业发展出现一些混乱。
③政府下放管理权力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而健全的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是国家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行政、学校保持沟通联系的有效形式。
(2)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教的需要。
①健全的教育法规是现代教育的标志,是对教育系统控制约束的手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法规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有力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
②教育法规的实施比制定更有意义。法规的有效实施依赖于公民守法意识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治教,也有赖于行政执法制度的健全,更赖于教育法规实施的奖惩制度、监督制度的完备。
1991年颁发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监督执法已是教育督导的一项主要任务。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的需要。
①从现代管理体制讲,对教育事业实行“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是科学管理的保障。“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指“教育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三位一体。
②教育督导系统是构成健全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决策、执行而无监督系统,必然会使教育决策缺乏科学论证,执行缺乏监督。
③根据我国的现状与国外经验,建立起与决策、执行系统并行的相对独立的检查监督系统,这是改革我国现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与效益,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
3.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能与任务
1、监督和检查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2、评价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3、指导和帮助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 4、反映下级部门、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教育督导人员应鼓励并协助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就日常管理、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合作性的调查及研究,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革的依据。
4.教育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进行的教育行政评价,它是代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有关部门、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质量、效益,以及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