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7
中(四)多项选择题(10分)
1.行政主体可能是下列 。(ABD )
A.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监督检查机关
C.行政相对方 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下列 可以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 BC )
A.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 B.国务委员
C.秘书长 D.国务院办公厅主任
3.下列合同中 属于行政合同。(ABC )
A.科研合同 B.征购粮油合同
C.公用征收合同 D.订购行政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4.下列 属于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 ACD )
A.通报批评 B.行政处分
C.行政赔偿 D.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5.行政复议法中的派出机构是指 。(BCD )
A.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B.公安派出所
C.工商所 D.税务所
(五) 简答题(16分)
1.简述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2.简述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3.简述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几种情形。
4.简述行政复议不能受理的案件范围。
(六) 论述题(24分)
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论行政立法的原则。
3.论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4.论行政复议原则。
(七) 案例分析题(20分)
1.个体工商户甲持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租赁一商亭经营水果类商品。某日,甲与顾客乙因斤两问题发生争执,甲推乙,并打了乙一拳,但未造成伤害。当时,派出所警察丙路过商亭看到上述情景,对甲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并吊销其营业执照。甲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法院立案后开始进行调查。丙对此深感不安,便找到甲要求其撤回起诉,声明若撤回一切好说,否则以后走着瞧。甲面对丙的威胁利诱,向区法院申请撤诉。区法院作出裁定不予批准撤诉,继续受案审理。经审理,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撤销被告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2)将被告作出的对原告拘留5日的处罚变更为警告处罚。
问:(1)在行政诉讼期间,原告可否自行撤诉?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此有何规定?甲申请撤诉为何未获法院准许?
(2)法院为何撤销被告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能否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法院为何变更被告作出的行政拘留为警告?
2.甲经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开设了一个杂货店,经营烟酒、日用百货等商品。某日区工商局找到甲,说有人反映他销售假烟。甲说自己近期所售出的香烟系从厂家直接购得,不可能是假的。而工商局则坚持认定其销售假烟,对其进行罚款。甲对处罚决定不服,并拒绝缴纳罚款。第二天,工商局又对甲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甲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罚款决定和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法院受理此案后,要求被告提供作出处罚行为的依据。区工商局接到应诉通知后,觉得处罚材料不充分,可能败诉,立刻派人进行调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法庭对这些证据不予承认。法院还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停止执行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
问:(1) 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2) 区工商局能否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 法院能否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