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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章节习题:第12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7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     。(  )

  A、概括式        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

  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   D、混合式

  2、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是     。(   )

  A、确定法院与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在监督方面的界限

  B、确定相对人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后受司法保护的范围

  C、确定法院司法审查的权限

  D、确定当事人资格的初步条件

  3、下列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行政机关拒绝发放社会保障金

  B、工商局开除某一公务员

  C、卫生局对一个体食品商贩罚款

  D、县政府作出的鼓励养鸡的决定

  4、下列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公安局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的刑事侦查行为

  B、公民就已决定的行政裁决不服,重新提起处理量申请遭拒绝

  C、县机械局决定由某下属企业承担一部分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金

  D、外部交发表的表明我国政府立场的声明

  5、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规定应符合以下    的标准。(   )

  A、符合一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B、符合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

  C、最大限度的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适应行政诉讼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

  D、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四)论述题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案例题

  金星彩印服务总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1997年2月经投票兼并了金山饭店,金山饭店为金星彩印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办理了兼并手续。1999年8月19日,县商业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金山饭店从彩印服务总公司分设出来,并于8月25日下达了(99)88文:从1999年9月起彩印服务总公司与金山饭店实行分设,分设的金山饭店隶属商业局直接管理。该文下达后,商业局为分设的金山饭店任命了新的经理。金星彩印服务总公司认为商业局的行为侵犯了彩印服务总公司的经营自主权,遂于1999年9月15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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