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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6

  参考答案

  四、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20分)

  1.宪法 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的、表现国家阶级力量对比的国家根本大法。

  2.根本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和核心部分,所以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3.选举权 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

  4.民族区域自治 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5.单一制 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

  选举中是否贯彻民主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权力的行使,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主要口号,并为法律所确认,这也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了这些民主原则,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的规定。(2分)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它是指除了没有本国国籍、不够法定选举年龄、有精神病以及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不另设其它资格的限制。(2分)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它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都相等。(2分)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就是代表由选民投票直接选出。间接选举就是指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而必须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出,直接选举相对于选举来说在形式上更民主。(2分)

  (4)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的原则

  指的是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2分)

  2.分工合作原则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实行权力分立原则,但这不等于我国的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就没有分工。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是分工合作的原则;(2分)

  (1)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设置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并在职权上作了划分;(2分)

  (2)遵循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原则,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置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2分)

  (3)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置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2分)

  (4)将各级国家机关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并在中央设置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2分)

  六、论述题(本题16分。答题时请书写工整)

  试述我国宪法对其实施保障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

  (1)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在宪法实施的保障方面,现行宪法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

  ①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分)

  ②规定了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关以及修改宪法的程序。(2分)

  ③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分)

  ④规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2分)

  ⑤设立了在审查违宪规范中起助手作用的专门委员会。(2分)

  (2)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需要落实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①法律保障。包括宪法自身保障和普通立法的保障。加快立法,将宪法规定具体化,以保证宪法权利的实现。(2分)

  ②组织保障。建立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和程序。(2分)

  ③政治保障。执政党应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从政治上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 (1分)

  ④思想保障。对全民进行宪法教育,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宪法观念以保障宪法实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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