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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题及答案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0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

  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

  当事人律师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

  性祛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17.什么是监狱起诉意见书?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

  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18.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犯罪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控辩双方意见 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

  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

  是否具各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

  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

  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3法院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

  19.什么是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进行的法律活动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向当

  事人提出的具有建设性意见并解答其咨询的法律文书,以为当事人确定法律行为的法律蔽

  据

  20.简述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的概念和功用。

  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的时候,派员临场监督所作文字记录。死刑临场记录记载了执行死刑的情况,它即是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实行法律监督的文字凭据,也是了解人民法院是否以法定程序执行死刑的文字凭据,应入卷备查也是了解人民法院是否以法定程序执行死刑的文字凭据,应入卷备查

  三、写作主题(本题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李师达,男,汉族,1977年3月20日生,××省××市人,系××市××广告公司职员。 2005年12月23日,李师达与王楠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王楠,女,1957年4月19日生,满族,南方××大学毕业,××市人,现任××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市××路×号。王楠拥有两套住宅,将其中一套出租给李师达。《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约定:李师达承租王楠自有的位于××市××路××号房屋,租期为一年,从2005年12月23日起至2006年12月24日止。该房屋建筑面积为56.09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1300元,承租人应于每月30日前向出租人交清。同时约定,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交付首月租金1300元,还应当交付2600元作为押金。合同还规定,每月的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也作了明确的约定:第一,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否则,应当赔偿对方两个月的租金。第二,逾期30天仍不能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收回该出租房屋,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签订后,王楠将房屋交给李师达承租使用,李师达依约向王楠交付了2600

  元押金,并逐月支付租金至2006年5月。但从2006年6月起李师达不再交付租金,其他费用也开始拖欠。2006年8月23日,李师达向王楠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王楠在其草拟的《退租协议》上签名,遭到王楠的拒绝。由于李师达一直拖欠房租,王楠于2006年1 2月24日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要求李师达支付所欠房租款人民币9 1 00元,水电费等费用1219.8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王楠认为,双方于2005年1 2月2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李师达未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已构成违约,其后又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李师达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租金等各项费用,才可办理退租手续。而且,所交纳的2600元押金依约不予退回。王楠主张欠缴的租金应计算至房屋租期届满之日止。

  在仲裁申请书中,王楠列写了两项证据: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二是××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水电费催缴单。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仲裁申请书

  参考答案:

  申请人

  姓名:王楠,性别:女.民族:满族,1 9 5 7年4月l 9日生, 职业:公司经理

  工作单位: ××市×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市xx路××号

  被申请人

  姓名:李师达,性别:男,名族:汉族, l977年3月20日生 职业:公司员工

  工作单位: xx市×x广告公司 住所:×x市x×路x×号

  申请事项: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李师达支付所欠房款人民币9100元

  2、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李师达制服水电费等费用1239.8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

  用事实与理由:2005年12月23日被申请人与中请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将一套位于xx市×x路××号房屋出租给被申请人,租期为一年,合同对房屋的租期,建筑面积,租金押金以及屯费煤气费等费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对取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也做出了明确约定。申请人按合同的规定向被申请人交付房屋,被申请人依约向申请人交付押金以及租金至2006年5月,但从2006年6月起被申请人不再交付租金,其他费用也开始拖欠。

  2006年8月23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经申请人多次交涉,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鉴于上诉情况,我方认为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台同义务已

  经构成严重的违约行为,且对申请人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为此根据我方于被申请人事先达成的房屋租赁合同,特申请x×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证据来源.《房屋租赁台同》,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水电费催缴单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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