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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备考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7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D 4、C 5、B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ABCE 3、ABC 4、ABC 5、AD

  三、简答题

  1、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其犯罪而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对严惩犯罪,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1)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是严惩犯罪的体现。

  (2)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物质损失得到挽回或补偿。

  (3)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对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间接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证据;

  (2)每个间接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都必须有客观联系;

  (3)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

  (4)通过若干间接证据证明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四、论述题。

  五、案例题

  1、答:(1)县法院无权受理本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法院。

  (2)县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对三被告一同讯问是错误的,应分别讯问,以免互相串供。

  (3)由于被告人的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是错误的,发现一审法院在管辖上有错误,应当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提审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

  (4)本题所述二审法院对邱某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是错误的,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不得加重对邱某的刑罚。

  2、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2)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3)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

  (5)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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