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7
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D 5、A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D 3、BCD 4、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四、名词解释
1、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指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套侦查、起诉、审判及执行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
2、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法庭。
3、分案处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分离,分开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五、简答题
1、答:与普通程序相比,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1)被追诉主体的特殊性;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3)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更加突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更加注意维护与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
(5)在具体程序的操作上尽量适合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与缓和宽松的诉讼方式。
2、参见课后思考题答案。
3、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予以特别保障。如在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当庭拒绝委托的辩护人进行辩护,要求另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辩护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还可当庭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如有正当理由,也可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总之,法律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的保障较成年被告人要充分得多。
(2)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3)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如人民法院应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成立专门少年刑事审判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少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要态度严肃、和蔼,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发现有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诱供、训斥、讽刺和威胁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制止;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等人员会见被告人等。
六、论述题
答案略
七、案例分析
答: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表现在:(1)被告人系15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一审法院未予指定。
(2)开庭前应不迟于十日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一审法院的送达只有八天。
(3)被告人不满16周岁的案件是一律不能公开审理的,本案却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