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票据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26
中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A 2.C 3.C 4.D 5.B
6.A 7.A 8.B 9.A 10.C
11.D 12.D 13.A 14.C 15.B
16.B 17.B 18.A 19.D 20.C
21.C 22.B 23.D 24.B 25.C
26.C 27.C 28.D 29.A 30.B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B C 32.B C D 33.A B C 34.A D E 35.A B C 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30分)
36.(1)担保承兑效力
(2)担保付款效力
37.(1)付款请求权
(2)追索权
38.(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2)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在法定时期的利息
(3)取得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39.(1)各个票据行为均独立发生,不因某一票据行为而当然发生其他票据行为。
(2)各个票据行为均独立生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有效而当然生效。
(3)各个票据行为一般仅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而当然无效。
40.(1)票据关系与资金关系相分离。比如:
A、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受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有无资金关系影响,即使出票人在没有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发行票据,该票据依然有效。
B、承兑人因承兑行为必须承担票据责任,即使没有资金关系或资金关系未有效成立,承兑人也不能以资金关系抗辩其承兑责任。
C、在受有票据资金的情况下,付款人对票据依然可以不予承兑和付款。
D、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出票人仍然不能以已建立资金关系为理由来抗辩持票人或其他后手的追索权。
(2)票据关系与资金关系在特定情况下也发生一定的牵连。比如:
A、汇票承兑人在对汇票进行承兑后,虽然不能以没有资金关系为理由对其他持票人实行抗辩,但对出票人为持票人时行使的票据权利,可以没有资金关系或资金不足或资金关系违约等进行抗辩。
B、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在付款提示期限内,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1.(1)无效
(2)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出票人必须在票据上记载:“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以上事项欠缺之一者,票据无效。
(3)本案中,承兑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因为根据票据行为的一般原理,出票行为属于基本的票据行为,承兑行为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如果基本的票据行为无效,附属的票据行为也随之无效。
42.(1)法院。
(2)该机关应当:向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在3日内发出公告。
(3)依法申报后,法院应通知失票人(即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票据,如果该票据与失票人丧失的一致,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如果不一致,法院裁定驳回申报人的申报。
(4)失票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作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因此而终结;逾期不申请作除权判决的,因期限届满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43.(1)是。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应以持票人依该支票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之时为准,而不能以出票人签发支票时为准。
(2)不是。付款人不是票据上的当然债务人,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中足以支付时才有法定的付款义务。
(3)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此外,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