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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8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7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我国《商标法》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以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所以保持商标专用权的长期有效,是生产者、服务者及消费者利益所在,也有利于商标管理、维护社会竞争秩序。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二)多项选择题

  1CD。根据《商标法》第12条的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故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故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2ABD。本题考查违反商标强制注册的法律责任。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同时对少数商品规定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烟草制品属于其中的一种。《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因此,A项正确。《商标法》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6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因此,BD两项正确。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不再就药品的商标注册作出规定,因此人用药品不再强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三)不定项选择题

  1AC。根据《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的规定,选项A和选项C中的情形符合优先权期限的规定。

  简答题

  1商标具有显著性即区别能力作为商标的固有属性,是商标注册的法定条件之一。指商标应当具有能使人据此识别出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的特征。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据此,一个由文字或图形构成的标记,其含义或者所产生的观念与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直接相关,即符合显著性要求。

  从显著性产生的方式看,有固有显著性、获得显著性、显著性的退化丧失几种情形。

  (1)固有显著性:指一个标志具有天然的显著特征,它来自一个标志的正确创设或选用。各国法律均规定含有某些因素的标记不具有显著性。我国《商标法》规定凡属下列标志,均为缺乏显著性:官方标记、徽记;通用名称;描述性标志、地名、功能性三维标志。

  排除上述禁用标志的标志具有固有显著性,但它们的显著性强弱有差别。从商标创设角度讲,臆造商标的显著性最强,随意商标次之,暗示性商标的显著性较弱。

  (2)获得显著性,或称“第二含义”,指一个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经过长期、连续使用而产生新的含义,具备识别商品的能力时,该标志即被视为具备了显著特征,可以获准注册。

  (3)显著性的退化和丧失。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有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也可能导致显著性退化或丧失,表现为:一个原有效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演变为商品通用名称,从而进入公有领域,无法为注册人专有专用。

  案例分析题

  1(1)应在2002年4月29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不正确。因为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如果有其他含义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阳春”一词不仅仅是地名,更具有特殊含义,如“阳春三月”、“阳春面”等。

  (3)A林场可以自收到维持初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能再继续使用。因为A林场已经取得“阳春”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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