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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刑法原理与实务》章节习题:第6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5

  二、多选题

  1.对下列哪些正在进行的犯罪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ABCDE )

  A.行凶 B.杀人C.抢劫 D.强奸 E.绑架

  特殊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下列关于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正确的是 (CD)

  A.对于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B.对于任何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都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C.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结束后,行为人将不法侵害人杀死杀伤的,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

  D.对除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E.对于严重危及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也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主要有 (ABCD)

  A.大自然的自发力量导致的危险B.动物的袭击带来的危险

  C.疾病等特殊情况形成的危险 D.人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

  E.负有特定职责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害

  4.下列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CDE)

  A.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

  B.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法益

  C.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

  D.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是在法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

  E.紧急避险的基本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法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较小的或者同等的法益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危险来自:1、大自然的自发力量;2、动物的自发袭击;3、疾病等特殊情况;4、不包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义务的人

  5.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 (ABC)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E.主观过错

  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一般是过失;也不排除间接故意。

  6.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下列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ABCD )

  A.防卫挑拨 B.互相斗殴C.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D.假想防卫

  E.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

  三、判断题

  1.抢劫罪已经既遂,被害人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属于事后防卫。 (×)

  理由: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因此,虽然抢劫罪已经既遂,但被害人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2.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 (× )

  理由: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3.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而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 (√ )

  4.正当防卫的条件比紧急避险的条件更严格。 (× )

  理由:紧急避险的条件比正当防卫的条件更严格。

  5.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 (√)

  6.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中被认为是业务上的行为。 (×)

  理由:正当业务行为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中被认为是正当的业务上的行为。

  7.拐卖儿童的行为只要得到儿童的承诺则不成立拐卖儿童罪。(× )

  理由:有些承诺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拐卖儿童罪即是。只有在以违反被害人意志为前提的犯罪中,被害人承诺才可能排除行为的犯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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