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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刑事诉讼学》章节试题:第7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30

  二、多选题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作为辩护人的,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BCD )

  A.了解案情  B.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C.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 D.同在押被告人通信

  2.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下列哪些单位接受并组织实施? (BD )

  A.该法院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

  B.该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C.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由该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D.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由该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3.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哪些人? (AB )

  A.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

  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C.自诉人的近亲属

  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4.甲因涉嫌强奸罪被审判,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ABCD )

  A.甲的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B.其他共同犯罪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

  C.甲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

  D.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5.下列各项所述的人员中,依法可以行使辩护权的诉讼参与人有:(AD)

  A辩护人 B诉讼代理人

  C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D犯罪嫌疑人

  6.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又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CD)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的

  B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C盲人

  D聋哑人

  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BCD)

  A证人证言

  B逮捕证

  C起诉意见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8.郭某因受人侮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许某的刑事责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郭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于该律师接受委托、参与诉讼这个问题来说,下述正确的有:(ABC)

  A该律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郭某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B可以代郭某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C可以在法庭上与被告人许某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

  D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

  三、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简答题

  1.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答: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五、案例分析题

  1.某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以后,要求聘请律师,但没有提出要聘请谁。看守所对某甲的请求置之不理。某甲的妻子代某甲聘请了一位律师。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认为,某甲的妻子没有资格聘请律师,拒绝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

  问: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看守所对某甲的请求置之不理,侵犯了某甲的诉讼权利。某甲可以提出控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代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拒绝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违反了这一规定,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也侵犯了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权利。某甲和律师都有权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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