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物业管理法规》全真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3
中61、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提供以下表决方式( )
A.互联网 B.电话语音
C.挂号信书面表决 D.人工帮助
E.现场协助
62、临时管理规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
A.物业基本情况
B.物业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C.前期物业服务
D.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E.房屋质量说明
63、临时管理规约的必备条款包括( )
A.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享
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B.业主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应当向建设单位领取所购房屋的“业主一卡通”,与
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
C.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北
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
D.建设单位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之日起 7 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
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并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
用。
E.建设单位应当无条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64、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等工作
A.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
B.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
C.物业服务评估监理
D.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人管理物业项目
E.物业项目负责人考试大纲的制定
65、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批准的单位是( )
A、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B、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C、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处 D、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66、《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每一级包含的内容有( )
A、基本要求; B、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C、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D、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 E、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
67、关于《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B.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C.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
D.一级标准为最高标准,每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E.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68、业主可以以( )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
A、幢 B、单元 C、楼层 D、整个小区
69、( )物业服务查验交接报告或其摘要文本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A、筹备组成立公告 B、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C、查验通知 D、交接通知
70、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下列哪些文件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A、筹备组成立公告; B、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C、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D、查验通知、交接通知;
E、物业服务查验交接报告或其摘要文本。
71、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 )发生的民事纠纷。
A、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 B、业主与业主之间
C、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 D、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
7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规定业主委员会下列( )情况下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A、物业服务企业违法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B、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C、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
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73、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物业服务费案件的诉讼时效说法正确的有( )
A、物业服务费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
B、物业服务费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
C、法院在审理追索物业服务费案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会过苛;
D、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时,一般会认定其在持续主张权利;
E、除物业服务企业明显怠于行驶权利的,一般会认定其在持续主张权利。
74、业主发生财物丢失或毁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情形及条件包括( )
A.财物丢失或毁损情况发生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B.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有财物保管服务;
C.物业服务企业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置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财物丢失或毁损有过错;
D.业主对财物丢失或毁损无过错;
E.因不可抗力造成财物丢失或毁损。
7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的适用范围包括( )
A.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行为发生的民事纠纷
B.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房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C.商业物业管理区域或特种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物业管理行为发生的民事纠纷
D.不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单位(如村委会、自行管理公房的单位等)因提供物业服务与业主发生的纠纷
E. 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
76、在下列情形下,业主委员会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
A.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B.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
C.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E. 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
77、物业使用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前提条件包括( )
A.业主提出要求的
B.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C.物业使用人接受物业服务,已经与物业服务企业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的;
D.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E.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的。
78、业主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用或要求返还多交的物业服务费用,合理的理由包括( )
A.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
B.一层业主以未使用电梯为由要求不交电梯维修保养费用的;
C.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D.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的;
E.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