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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公共政策》章节试题:第5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16

自学考试《公共政策》章节试题:第5章

  第五章 政策系统与政策行为者

  1、试述政策系统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答:政策系统是一个由政策主体系统、政策支持系统、政策反馈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的政策巨系统。政策过程及其各项功能活动是由这些子系统共同完成的:一方面,它们按照各自的分工,相对自主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它们又紧密配合、协同一致,使公共政策系统得以正常运转。

  政策主体系统是由各种政策行为者,特别是各类政策主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这一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即政策制定系统、政策执行系统、间接主体系统。

  政策支持系统,即为应对联系日益密切的“问题丛”,必须建立快速、灵活地帮助决策者进行决策活动的辅助系统。是由信息传播系统(信息沟通系统)、政策咨询系统、政策监控系统、政策评估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的。

  政策反馈系统是将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政策系统与政策环境连接起来的一个特殊系统。多层次、多网络是政策反馈系统的突出特点。

  相互关系:

  政策系统的三大子系统构成的政策巨系统在内部关系上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其工作程序一般是从信息系统开始的。

  信息系统将收集和掌握的有关政策信息传输给政策制定系统,形成政策问题;

  政策制定系统经过研究后,确认政策问题,形成政策目标;

  咨询系统根据政策制定系统的要求,设计政策方案,提供咨询报告;

  政策制定系统根据咨询意见形成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最终的决定,并交付政策执行系统加以贯彻实施;

  同时,监控系统负责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控制决策失误 ;

  政策实施的效果则由政策评估系统进行科学、系统地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供给政策制定系统;

  在整个政策系统工作流程中,反馈系统随时将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给各个子系统。

  2、政策系统环境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答案:

  对于具体的政策主体系统来说,就存在两种不同的政策环境:一是政策系统所处的一般环境(客观事实环境);一是政策系统运行的具体环境(主体认知环境)。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包括地理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法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国际环境。

  政策系统的工作环境是政策一般环境中的不同部分在特定时间点上的聚合,因而具有多样性、变动性、主观性和人为性等特点。政策系统的现实特征、功能与运行更多地取决于政策系统所处的工作环境。

  4、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与公共代价的分布有哪些基本类型?

  答:公共利益有两个层次:首先是利益获得者的群体范围,其次才是利益实现的程度。公共利益是最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而非最大多数公民利益的最大化 。

  公共利益与公共代价分布的基本类型:

  Ø 利益范围宽、代价范围宽。即某些公共政策(如社会保障)的利益惠顾与代价付出同样广泛,均是全体社会成员。

  Ø 利益范围广、代价范围窄。即某些公共政策(如环保政策)向众多的社会成员提供了福利,而所付出的代价却要落在社会上相当明确而且可以识别的团体身上。

  Ø 利益范围窄、代价范围宽。即某些公共政策只对特定的社会团体(如对残疾人的政策)有益,而所付出的代价却要全体社会成员来承担(如众多的纳税人)。

  Ø 利益范围窄、代价范围窄。即某些公共政策(如最低工资保护政策)向特定社会群体提供利益,而为其付费的却是另一部分社会群体。

  6、社会团体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答:社会团体的积极影响:

  Ø 政策信息沟通

  社会团体的信息沟通包括“上行”、“下行”、“平行”三个方向。不同的社会团体传播信息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政策信息网络,有效地改善了政策运行中的政令不通、信息阻滞等问题。

  Ø 影响并制约公共决策

  社会团体是通过利益聚合、利益表达、政策传递、政策监督四个环节对公共政策发生影响。社会团体能够有效地将个体公民的意见转化为明确的、一致的组织意见,从而形成可以向决策系统输入的明确的利益信息。

  Ø 稳定公共政策秩序

  社会团体作为中介结构,一方联接的是个体公民,另一方联接的是政府,它能够通过保持这种经常联系、对话与沟通,调节政策失误对社会的冲击力 。社会团体还担当了“政治社会化”的组织角色,成为公民获致合理的政策角色、提高政策参与能力、培养秩序与合作精神的场所,从而提高了公共政策的效能。

  Ø 角色替代

  政府可以将一部分公共权力让渡给社会团体,形成社会团体自我管理和自由自主权利,使其能够有效地动员公民社会的资源,有利于解决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无力管也不应该管的社会公共事务 。另一方面,也节省了政策资源。

  7、公共决策权力的配置有哪些基本类型?

  答:公共决策权力的配置标准主要有:

  (1)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根据最高决策权力配置的主体,可以区分出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首长制,最高决策权配置为一人所独掌。特点在于,政府最高首脑可以就政策问题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征求意见,但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这种决策负实际责任。

  委员会制,最高决策权配置给由两人以上组成的委员会,政策方案的最终决定由委员会集体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

  (2)集权制与分权制

  根据决策权使用的特点,可以区分出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即决策事物与决策权均集中于上级政策机关,下级机关只能依上级机关的意旨和决策指令行事。

  分权制,即各级决策机关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拥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上级机关无权干预下级机关的决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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